期待已久的好消息终于来了!7月8日,李宇春工作室发布重磅声明,宣布《无价之姐》抄袭案尘埃落定。经过4年漫长等待,多方专家鉴定后一致认定:《无价之姐》和《跟我出发》并无实质性相似,不构成抄袭!我们的李宇春终于洗清了冤屈了!
回顾这场风波,当年《无价之姐》一经发布就引发热议。有人指出歌曲中某段旋律与《跟我出发》极为相似,甚至到了"单独听还以为是同一首歌"的地步。这一说法迅速在网上发酵,给李宇春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但是事实证明,事情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通过专业人士的细致对比分析,两首歌在音符和旋律上其实是存在明显差异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最终判定不构成抄袭的原因。
这场官司给李宇春的名誉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但现在真相大白,这无疑是对她多年来坚持原创、追求音乐之路的最好肯定。不过说到底,就算真的存在相似之处,也不应该把责任归咎于李宇春本人。毕竟《无价之姐》的作曲是由孙侨志完成的,李宇春只是演唱者而已,有网友留言道:“不要让碰瓷污染了音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