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是男性的2.5倍,女职工除了参与社会劳动外,还要照顾子女、完成日常家务等。在今年的两会中,有委员建议男女共担社会化分担家务。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委员建议男女共担社会化分担家务,夫妻分担家务的好处。
委员建议男女共担社会化分担家务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和人口老龄化加剧,职工特别是女职工需承担的家务劳动陡增,女职工遭遇职场性别歧视问题愈加凸显,严重阻碍生育政策与性别平等协同落实。”一份来自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家庭无偿劳动对职工就业及职业发展的影响调研显示。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社会联络部部长杨军日告诉记者,参加调研的职工普遍反映家务劳动时间长、负担重、压力大。“被调查职工工作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长约5.25小时,82%的职工认为工作和家庭存在较大冲突。而职工的家务劳动负担主要集中在照料子女、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特别是照顾未成年子女负担尤为突出,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工作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长是无子女职工的3倍多。”
“调研还发现家务劳动严重集中于家庭和女性。”杨军日表示,调查显示,照料孩子、老人、病人和残疾人等各项家务中主要由家政人员承担的比例均不超过4%,因缺乏公共服务支持,84.2%的有6岁以下子女的职工家庭依赖老人帮助。女职工在参与社会劳动的同时,照顾子女、辅导孩子学习、日常打扫做饭等各项家庭无偿劳动时长均明显高于男职工。来自国家统计局2019年数据也验证了调研的结果,我国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是男性的2.5倍。
而家务劳动直接影响了职工就业、职业发展和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受家务劳动特别是生育影响,34.5%的女职工收入降低,24.2%升职机会被影响,17.7%职业中断,16.6%失去进修机会,16.3%产假后未能返回原岗位,7.8%社保中断。
为此,杨军日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的提案》,建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研究制定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政策措施,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
杨军日建议,改革和完善生育假等家庭假期设置,从法律政策上进一步倡导男女共担家庭责任。要区分设置用于女性产后身体恢复的产假和男性陪护假、男女共同育儿假等假期,研究探索男女共休生育延长假,制定鼓励男性休育儿假的奖励政策,并制定完善保障职工生育假期后返回原岗位或工资相同岗位的法律政策。
杨军日进一步建议,加快解决公办和普惠性托育等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建立健全配套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体系。加快建设公办和普惠性托育等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互助型机构,由社区医疗服务等机构安排专业人员提供临时性上门服务,开发网络平台,实现育儿、养老、残疾人照护网上登记预约办理。统筹解决家庭照护服务人员专业性和规范性不足问题。
家务劳动不应是女性专属
“身边有不少职场女性会在生育后选择回归家庭,比如辞职或者选择一份较为轻松的工作。而以工作为重的女性,会提前考虑是否组建家庭和生育。”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告诉记者。
有委员指出,在传统观念里,家庭责任很大程度上由女性承担。大部分职工家庭的家务劳动负担,如照料子女和老人,辅导子女学习、打扫做饭等都离不开女性参与,特别是照顾未成年子女负担尤为突出。
在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有关“家庭无偿劳动对职工就业及职业发展的影响”调研中,职工普遍反映家务劳动时间长、负担重、压力大。其中,被调查职工工作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长约5.25小时,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工作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长是无子女职工的3倍多,82%的职工认为工作和家庭间存在着较大冲突。而这样的冲突又多集中在承担家务劳动较多的女性身上。
调研显示,女职工在参与社会劳动的同时,用在各项家庭事务上的时长均明显高于男职工。来自国家统计局2019年的数据也验证了这一点——我国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平均时间是男性的2.5倍。
王美华委员认为,家务劳动不应是女性专属。
“缺乏社会化分担和男女共担是造成女职工家务劳动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杨军日委员在提案中的观点,得到了其他委员们的广泛认同。
家庭责任男女共担
全总女职工委员会调研中的另一组数据,显示出了女职工在家庭和工作的双重“挤压”下面临的职场无奈——受家务劳动特别是生育影响,34.5%的女职工收入降低,24.2%升职机会被影响,17.7%职业中断,16.6%失去进修机会,16.3%产假后未能返回原岗位,7.8%社保中断。
不少委员都注意到这样一个社会现实:相当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养育子女等家庭责任会影响女职工对工作的投入程度,休产假长时间离岗、生育待遇和特殊保护等更是直接增加了企业用工管理成本。也因此,多数单位更倾向于招用男性职工,女职工遭遇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此,杨军日委员在提案中建议,改革和完善生育假等家庭假期设置,从法律政策上进一步倡导男女共担家庭责任。如区分设置用于女性产后身体恢复的产假和男性陪护假、男女共同育儿假等假期,研究探索男女共休生育延长假,制定鼓励男性休育儿假的奖励政策,并制定完善保障职工生育假期后返回原岗位或工资相同岗位的法律政策。
建立健全配套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体系
针对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强烈诉求,提案还建议,要加快解决公办和普惠性托育等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加快建设公办和普惠性托育等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互助型机构,由社区医疗服务等机构安排专业人员提供临时性上门服务,开发网络平台,实现育儿、养老、残疾人照护网上登记预约办理。同时,统筹解决好家庭照护服务人员专业性和规范性不足问题,建立健全配套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体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配套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设很有必要,不仅能缓解职场女性面临的家务劳动负担,也能将社会资源集聚、优化。”王美华委员同样认为,要积极构建包含家庭、市场、政府在内的服务支持体系,平衡育儿、养老过程中的社会责任与家庭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也建议,政府职能部门优化生育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托育服务,并适时做好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规划。同时,应完善生育登记服务、生育补贴奖励、生育医疗保健、特别扶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